吴亮律师
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:1、申请人携带身份证、收入证明等材料,前往市、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;2、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核,审核通过的,向社会公开,审核不通过的,书面告知申请人。法律依据: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、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,提交申请材料,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、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。第九条市、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,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。经审核,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,应当予以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,并向社会公开;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,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。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,可以向市、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。市、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,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。
上一篇:已支付律师费但未签署合同,可以申请退款吗? 下一篇:暂无